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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加强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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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2 15: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互联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管理的公告》,以进一步加强对互联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监管,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互联非法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净化络环境。

公告要求严格互联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的准入制度。任何单位在互联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应当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等资质材料;禁止个人在互联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上发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

公告规定,应认真审查拟接入互联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拟在互联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站主办者,应当向站接入服务商提交销售单位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在站上公布销售单位名称及其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编号。对发现无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擅自在互联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站,站接入服务商应当暂停接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报告。

公告要求认真清理互联上的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清理互联上的易制毒化学品违法销售信息;站接入服务商如发现站含有属明显违规的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删除清理、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站主办者应当加强对上虚拟社区、论坛的管理,认真审查发帖内容,如发现信息含有属明显违规的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应当及时删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报告。

公告规定,要加强对互联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服务的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互联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监督检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在互联上发布违法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生产经营单位、站主办者,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上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案件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互联从事走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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