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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许可证制度取消收费单位未公示可拒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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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3 11: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行近30年的收费许可证制度寿终正寝。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起,我市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执行收费单位收支报告及公示制度。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昨日印发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及核发工作。同时,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报告制度,各收费单位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每年5月10日前向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建立收费单位站公示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本系统具体实施收费的单位名单和变动情况,及时向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报告,并在其站向社会公布。对未进入站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向其缴纳费用。我市还将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以及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依法严加查处。

  为治理乱收费现象,从1987年开始,收费许可证制度诞生。1993年起,我市明文规定,收费单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坚持持证收费。收费许可证曾是收费单位合法收费的凭证。(记者戴永君 通讯员徐亮)

  原标题:

  收费许可证制度取消 收费公示制度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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